海昌新材公告,持有公司1,881万股(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.5%)的股东扬州海昌协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(简称“海昌协力”)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15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6.023万股(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.3031%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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